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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年终集中讨薪不如平时防范欠薪

2018-01-15 10:15: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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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更多农民工带着辛苦钱回家过年,1月11日下午,华商全媒体·西安问答再次启动,与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一起协作,帮农民工讨薪。活动现场,热线电话响个不停,陕西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局长唐善武市人社局局长“领衔主接”,现场处理讨薪线索66条。有农民工从打进热线到工资到账仅花26分钟。有一家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人社部门签发责令改正书,限3日内解决问题。(1月12日《华商报》)

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话题格外牵动人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人社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陕西省人社厅带领各地市人社局负责人接听讨薪热线,现场现场处理讨薪线索66条。这对于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问题是,农民工按时获取合理工资报酬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劳动法已经颁布23年,劳动合同法已生效10年。早在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就明文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恶意欠薪已经列入刑法的范围。多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如果职能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由职能部门启动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原本不应该成为问题。然而,在欠薪人人喊打的当下,农民工讨薪热线依然热得发烫,只能说明法律法规未被用人单位信仰,法律执行力疲软。中央密集出拳,地方人社部门和媒体联合开设讨薪热线固然重要,但是我认为,相关部门年终集中为农民工讨薪不如平时严格执法,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人社局出面分分钟搞定的事情为何让农民工一直苦苦等待?

应该说,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原因。在现实劳资关系中,由于农民工话语权缺失,有的农民工并没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农民工讨薪经常会遇到证据收集难,维权效率不高等问题。而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在处理欠薪的问题上,执行力不够,尚未对欠薪企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没有被信仰。导致职能部门工作效率不高,政策措施难以有效执行,形成政府不断出台措施,欠薪、讨薪事件又不断发生的被动局面。这既伤害了农民工的利益与感情,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形象。

其实,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老板无良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依法进行处罚,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待遇、工资结算方式等问题的谈判,从源头堵住欠薪漏洞。

更重要的是,既然恶意欠薪已被列入刑法的范畴,职能部门要让法律制度通上高压电。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欠薪用人单位与无良老板,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欠薪高压线,就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果有人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职能部门要帮助农民工以恶意欠薪罪提起法律诉讼,让欠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事实上,如果职能部门通过强大的执行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欠薪者的欠薪成本,对恶意欠薪行为果断亮剑,工资真正做到按月发放,根本不会出现农民工讨薪难的情况。如果农民工的权益不能落实,司法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欠薪者肆无忌惮,包括农民工在内劳动者的尊严底线还会继续后退。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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