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上高县野市乡多位村民向媒体举报,连山村支书利用职权,违规将身住豪华洋房的父亲、妹夫变为“贫困户”,领取危房补助款。目前,冷伟华已被免职,收缴违规申领的补助资金。(1月18日 中国江西网)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补助对象,也是国家重点帮扶的对象。中央也明确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却不断爆出来各种各样的“假贫困户”,而这些“假贫困”也被“真扶贫”了好多年。为此,国家也进行了相应的整治措施,截止到2018年1月,国家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8万人。
10万余人,是个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不透明性导致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户们在花名册上被提前脱了贫。国家政策如此之好,为什么到了老百姓面前就模糊不清了呢?为什么有那么多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富贫困户”公然领取扶贫款违反国家政策呢?精准扶贫本是国家在脱贫上给予在政策、资金、物资上进行相应的补助,而面对这些“假贫困户”,不知道被昧着良心“真扶贫”的时候是否安稳。
扶贫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遏制在扶贫工作中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行为,除群众反映、举报外,还需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也就是说,精准扶贫还需要精准监管。譬如假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就涉及贫困人群的身份识别和认定。贫困标准如何定,谁说了算,是否经过村民讨论,信息是否公开;或有了制度,是不折不扣执行还是走过场,无不关涉扶贫资金运用的公平公正。
扶贫领域的腐败和造假,最为百姓所痛恨。因此,对扶贫腐败“零容忍”、严格事后监督和处罚无疑是必要的,谁敢向扶贫款物伸手,就必受惩处,“精准扶贫”首先要提高制度引导和规范的精准度,强化流程监管的严密性,从而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扶贫事业上,惠及真正有需要的贫困群众,让真正为民办事,解贫困群众之苦的扶贫干部,在工作中有更多空间;让弄虚作假、为己牟利的干部无机可乘、无利可图。切实做到对不作为、乱作为决不姑息,对乱伸手决不客气,让“假贫困”被“真扶贫”的现象彻底消失。(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