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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陪床”不能止于“看上去很美”

2018-01-25 14:11: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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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请假到身边陪护已不再是奢望。记者23日从全国老龄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发布活动中获悉,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1月23日 新华社)  

步入老龄化社会后,独生子女如何应对“421综合征”的发作,成为非常现实的课题。再加上独生子女多远离父母,甚至成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8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起相应的老年人护理假制度,令人欣慰,体现了政府对自身责任的自觉。但相对于银发浪潮的汹涌,立法的速度和内容的合理性,尚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

就拿广西来说,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这当然属于善政,但所设定的“父母年满60周岁”就经不住推敲,莫非50多岁的父母就不配享有这一“福利”?

又如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省级政府发布的政策,单位不予执行又如何约束?陪护期间,单位扣减了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又有谁会挺身而出来维权?

如此等等,使得“带薪陪床”的善政很容易沦为“纸面上的福利”,从而使得“看上去很美”成为可能。

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3亿,占总人口的16.7%,其中空巢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51.3%。

这些数字,不单单说明了老龄社会的迅猛而至,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更使得呵护空巢老人,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当务之急。

不得不说,再大的政策利好,也需要基层单位跟进落实,才能施惠于独生子女家庭。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年复一年的加快,适时构建起针对政策落实的监管机制、完善工会等组织的维权链条、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等薄弱环节,都会浮上水面。“带薪陪床”的“靴子”落地,才能让每个人的夕阳红,变得温馨而期。(刘叶)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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