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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放:城管抽梯,绝不能止于刑拘和赔偿

2018-01-30 11:06: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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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通报称,经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严肃处理。而郑州警方经过调查后,也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安装工人欧湘斌在进行广告牌拆除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将违规施工所使用的梯子从现场带走,随后,欧湘斌在用绳索试图下楼时失手坠亡,该消息近几天持续发酵。很多人对郑州警方仅将文印店老板刑拘却放过肇事城管提出质疑。哪怕是正当常执法,如果发现高处作业的工人被抽梯后想再下来将面临生命危险时,城管的执法就该更人性化一些,可惜,在生命面前,城管选择了冷漠。

当然,警方刑拘文印店老板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然而,对抽走梯子的几名城管,仅是在内部做出了初步处理决定,即免去带队执法的中队长职务、对涉事执法队员停职、对分管该辖区的执法大队长进行通报批评,这算是内部较为严重的处理。而更期待的,是郑州航空港区相关工作人员的表态:“……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虽然城管抽梯也许是造成工人死亡的间接原因,但还是希望警方能对不刑拘城管做出更合理的解释。目前,死亡工人家属已拿到80万元赔偿款,可事情并不能就此结束,城管部门必须反思。每一次城管“肇事”的新闻一结束,都是程式化的批评、谴责、处分、开除之类,随后“肇事”依旧,且一次比一次更凶。处理了相关人员后,管理部门就把事件完全忘在了脑后,都没有认真反思或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很少在城管执法的专业性、人性化、科学化上下一番功夫。

对无辜的生命逝去,令人痛惜不已!近些年,城管执法中频发的冲突不断,“城管打人”不绝于耳,这次又发生了近乎残忍的“抽梯事件”,这就更令人费解。城管执法频繁受阻,而受阻后城管又采取极端措施使矛盾激化,出了人命,这又使城管与民众的对立升级。客观地讲,城管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并不算好,甚至是“劣迹斑斑”。那么,城管部门就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在执法上是否还应该沿着原有的道路走下去了。

目前,各地城管部门都在对自己的队员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措施也出台了不少,有的甚至很“亲民”。但是,若想改善城管形象,不如拿出实际行动更有说服力。如果一边是“认真”学习、不断“改进”,而另一边却是残忍依旧,那就无法令人信服。喊一千遍口号,学习一万次文件,不如做出样子来,否则,就是十足的摆设和走过场。

恐怕很多人都坚信,城管不是天生的“魔鬼”,缺乏人性化执法的城管队员,如那几个“抽梯”队员,当然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情感也与普通人一样,但特定的执法环境,让他们失去理智,权力膨胀,加上监管不严,就使其变成了“魔鬼”的化身。将这类事件频发的主因都归咎于城管个人的素质低下,显得很荒谬,还是制度设计缺陷,加上监管不严所致。

由此,本次城管抽梯悲剧绝不能止于刑拘和赔偿,而是要深刻反思城管自身工作中的各种缺陷。希望城管再遇到此类问题时,别动辄就采取极端化措施,否则,非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使自己变得更加被动。中国是法治国家,但执法也要有人性的温度,不然,社会裂痕会加大,城管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将很难变好。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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