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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善事30多年”不止是爱心表达

2018-02-23 18:13: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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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别人,我特别快乐,做善事就要持之以恒,善始善终。”一句简单的话语,却有着一份坚强的执着,64岁的刘文福用行动践行着内心的想法。30多年来,刘文福先后捐赠各项爱心款物6400多万元,资助范围达河北、河南、天津等10多个省市。一桩桩的善行,一次次的付出,他无怨无悔,他把温情和希望留给世间,把博爱与大德流向远方。(2018年2月23日《燕赵都市报》)

“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现代慈善的一大特点,就是把慈心善行落实到日常生活当中,从能做的事开始践行慈善,让慈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这应该是慈善的初衷所在。刘文福做善事30多年,捐献6400多万元,谁家有事都愿意帮一把,真正把“做善事”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不仅是一种爱心表达,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值得我们颂扬和点赞。

做善事,是一个人良知良能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富人之力,更需要人人之力。这种具体而微的慈善,正是慈善的真谛和力量所在。近年来,从网络助学到免费午餐,从爱心义卖到公益书屋,越来越多的“微慈善”,不断丰富着人们对慈善的认知,大到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救人于难,小到一份关心、一句问候、一声感谢,何尝不是做善事?我们相信,只要人人都能像刘文福那样,把“做善事”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能伸出援手,人与人之间就会充满温情,社会就会充满道德的力量。

做善事,最可贵的价值在于乐善好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经过多年的发展,不管是公益基金、企业联盟,还是民间组织、公益慈善事业,在中国已经奠定了初步基础,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刘文福是一个最好的印证。30多年来,他无论是扶危济困,还是爱心助学,无论是出资拥军优属,还是帮助乡亲们脱贫致富,他都“愿意用自己创造的价值去帮助别人”,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荣登“中国好人榜”,成为了全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取向。

2016年,《慈善法》的正式实施,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从慈善机构的建立、资质,到慈善机构的日常运行,再到善款的处理,都得以有效规范,使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民间慈善意识的增强,社会公益空间不断得以拓展。网络人群的快速扩大,让小额捐助凑成巨额善款,而移动支付的逐步普及,让指尖滑动就能完成捐献,正是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扁平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提升了捐赠信任度。可以说,网络微公益为慈善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像刘文福那样愿意做善事,借助“互联网+”的巨大优势,就能形成“公益共同体”,汇聚成爱心洪流,共同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刘凤敏)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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