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刘葭啉:“说理式执法”闪耀理性光辉

2018-03-06 17:12: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近日,山西太原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太原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其中,将倡导文明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3月5日,山西晚报)

行政执法是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即普通群众之间产生最直接接触的一种方式,也正因为如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为认识误解、行为偏差等因素产生的乱处罚、不公平处罚等行政处罚乱象一直被群众诟病,也成为了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上的“一道坎”。但是,问题始终是问题,有问题,就必须去认识和改正它,笔者认为,山西省太原市下发的《实施意见》,指明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闪耀着理性的光辉,更加展现出转变作风的决心。

“说理式执法”的核心是围绕“文明执法”开展的各种“行为修正”,也就是要让执法回归到“文明”的轨道上来,为的是奠定公正、公平执法的基础,用更加柔和的方式开展好社会治理,也从管理的角度促进社会和谐。

“说理式执法”主要是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让过去在群众眼里“冷冰冰”、甚至是僵硬的行政执法,变得更加缓和。试想一下,如果当把直接收缴或是罚款等手段变一种方式并且前置,把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更早地运用于行政管理中,那么一定会从某种程度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调“说理”,也就是在事前给群众说清楚哪些行为能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在事中给群众讲明白这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规定,在事后给群众说清楚以后应该怎样做……如此一来,将“说理”和教育融汇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自然而然也就能够避免一些没有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说理式执法”,实际上是行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也是给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出的更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应该适用什么政策,同时,还必须要让“服务意识”扎根,将服务和执法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