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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丽:“调解新模式”助力互联网购物新发展

2018-03-15 16:10: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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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互联网购物投诉呈现井喷态势。河北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非现场购物投诉11369件,占全部投诉的20.2%,同比增长4.3倍,其中互联网购物投诉10798件,成为投诉重点。其他非现场购物方式中,电视购物、微商购物等也是消费纠纷多发地带。”(河北新闻网)

从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互联网购物就在致力于打击假冒伪劣、扶持名牌企业转型和新型网络产品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搭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良好沟通的绿色通道。早在2016年,就先后创建了面访投诉平台、信函投诉平台、电话投诉平台和网页投诉平台,来调解互联网购物所带来的种种问题。

但是随着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居民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居民消费不断升级。与之相对应,升级类消费投诉量快速增长,尤其是像外卖、共享单车这种全新的互联网消费的新模式、新内容的出现,让以往的法律法规已不再适应当下的网络购物,让以往单纯的“围追堵截”的治理手段不再有效。

攥紧的拳头始终是最有力的。只有整合多部门职责,聚合多重监管手段,融合全方位监管效力,才能更好解决互联网投诉出现的各项问题。现在,我们应该在“互联网+”的浪潮下,通过对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的应用,让互联网与传统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二次融合,形成一种互联网购物调解的新模式。

这种新模式首先要求消费者更具有互动性、自主性、分享性,能够合理的进行调解和协调。为了适应这种新常态的调解模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行政水平,能够知道是什么类的互联网购物,明白怎么调解,力争做到消费投诉“件件有回音”,用高效监管护航大众消费,用高品质商品满足大众所需,用高质量发展“链接”新时代。打造消费者、企业、质量专家或法律专家等多方互联互通的一个治理平台,第一时间为消费者解决质量和服务难题。

不仅如此,互联网企业还应该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提供投诉的在线转接、在线调解、线下调解、质量数据分析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和产品质量在线追踪等服务,为监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提供强大的大数据服务。

让消费者能在互联网消费、敢在互联网消费、爱在互联网消费,是全网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牢牢抓住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才能从多方面引导和推动互联网消费的升级和发展。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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