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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成“老赖”折射法制意识淡薄

2018-04-12 17:07: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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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消息,西安。“拘留?”听到执行法官宣读拘留15日的决定时,因未承担保证人责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陕西省某局女副调研员李某一脸惊讶。得知必须要戴手铐走出正开会的大厦时,她能做的只有把外套搭在双手上。(4月12日华商报)

一个把外套搭在双手上的细节悄然告诉我们,这位公务员的虚荣,或许,正是因为这种虚荣,让其充当了保证人,让其最终受到牵连,被“老赖”了。一个“惊讶”悄然告诉我们,这位公务员法治意识的淡薄,或许,她不知道,充当保证人也会承担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名公务员被拘留的原因是未承担保证人责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也是对我们公务员敲响的一个警钟。作为公务员,必须强化法治理念,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对自己的所有言行用法治思想进行洗礼,否则,就会在不自觉中违法,就会在无意中成了“老赖”,实在是得不偿失。

或许,这位女公务员感到实在的冤枉,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你不懂法就不惩罚你,不会因为你冤枉就宽恕你。全面依法治国,首先应该公务员自己提高法治素质。作为公务员,必须带头学习法律,树立法治意识,践行法治理念,用自己的言行为其他公民的遵法、守法做出榜样。

现实中,公务员有比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因此,许多人会找公务员做保证人。但是,作为公务员,必须对自己的身份有清醒的认识。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国家承担责任的,不是为某个人,某个企业承担保证的。轻则说,承担保证人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自毁前程;重则说,承担保证人责任是拿公务员的身份去谋求私利,谋求自己的虚荣私利,谋求他人的私人利益。这种做法,实在不妥当。

报道中的这位公务员一定后悔不已,但是,木已成舟,生米熟饭,后悔晚矣。不过,我们其他公务员可以一次作为反面教材,汲取教训。首先,要与时俱进,勤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树立起自己的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理念约束自己的言行;其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公务员身份,防范被他人利用,被自己虚荣利用,保持头脑清醒。公务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应该是公民法治素养的标杆。(马啸天)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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