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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娟:以制度完善打破“削山造地”怪圈

2018-04-13 15:28: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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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公告》,在“严格督察违法占用耕地突出问题”一项,公告称发现陕西、甘肃在延安新区、兰州新区存在“削山造城”,大规模违法违规开发未利用地等突出问题。在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当地政府与甘肃浙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合作开发《西环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协议书》后,实施规模空前的移山、毁田、造地建园区,涉及面积达1万多亩。(4月11日 《中国房地产报》)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可以预见,农村农业即将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一片新蓝海,在政策和市场的吸引下,一大批人财物将向乡村涌入,广袤农田成为创业兴业的沃土。然而,让人震惊的是皋兰县涉事违规项目毁损基本农田1800余亩,而中途因故停工,造成水土严重流失,环境恶化,直接损失达数亿元。

当大量资本进入乡村,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要警惕那些套着新光环的违规圈地行为,绝不能出现那些“富了老板,忘了老乡”的盲目开发的政绩观。乡村振兴的发展是各方与农民的共享收益,不能在资本的侵入下异化成围猎乡村。

不难发现皋兰县政府与甘肃浙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打着造地建园区的幌子非法圈地占地谋取个别群体利益的非法行为。除了借建园区之名圈地,近年来,打着发展新兴产业、新能源项目的名义跑马圈地者也不在少数。而借建商贸中心、物流城以及科技创新园之类的名义进行圈地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则是一些地方为了部门利益,改变国有土地用途,将公益土地拱手让给开发商牟取暴利,其背后存在着特殊利益链。因此,有关方面应该高度重视这些违规圈地行为,采取更严格的审核措施和监督手段,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杜这些行为的不断重演,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一方面要划清耕地保护、农业保护的红线。粮食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决不允许任何主体以任何理由随意改变土地性质,以追求利润为目标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另一方面要划牢制度监管的红线。创新土地供给机制,强化土地管控,决不允许以其它项目的名义变相搞房地产项目,决不允许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决不允许炒卖土地。此外,还要依托供给侧持续发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以产业支撑推进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如此,才能使一些地方跳出“削山造地”的怪圈。(李志娟)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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