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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能再任性违规

2018-04-20 14:34:5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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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金华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交叉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自南往北闯红灯进入路口后,与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受伤。最后交警给出的认定是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2018年4月17日 中新网)

目前,我国电动车市场发展日益迅速,电动车遍布大中小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可以说电动车给我国国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改变。毋庸置疑,环保、节能、便捷是电动车的优势所在,在世界性能源危机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电动车是一种非常理智的选择。对于消费者来说,电动车比机动车使用成本低得多,而且不需要排队加油,更不需要每年车检、上保险,省钱、省时、省事,所以越来越多民众选择电动车辅助出行。然而,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多,在方便大众出行的同时,弊端也渐渐凸现出来。电动车体积小、行驶灵便,而且没有车牌,急转弯、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等各种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愈来愈烈,因电动车违章行驶造成交通故事日益增加,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电动车保有量与日俱增,加强监管必须及时跟进。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国民提供安全、通畅的交通环境。

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行人安全意识。企业在出售电动车的同时,要全面介绍电动车的使用规范和日常维护保养知识,避免在使用过程中车闸、车胎、螺丝等关键部位出现问题。同时社会也应利用电子屏、传单等等形式普及交通法规,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提高行人安全防范意识,形成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其次,要制定法规,规范行人安全出行。个别电动车车主认为自己车型为非机动车,不受交通法规约束,无视红绿灯、机动车道、禁限标识等限制,行使为所欲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电动车交通行为规范,对上述行为要严厉打击,对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车主进行依法依规处罚。

最后,要自重自律,形成人人有责的思想共识。安全连着你我他,安全行驶靠大家。每一个行人都要本着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的态度,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事件中,章某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始终觉得委屈,自己骑电动车,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关怀和相应赔偿,直至事故处理完毕,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章某代表了一部分电动车群体,认为自己是弱势,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机动车的责任,一定是机动车主进行赔偿。对于这种现象,要从法规和舆论双方面采取措施,将电动车主的这种想法和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绝不能形成普遍共识。

交通安全不仅关呼个人安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安全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让我们共同努力,遵规守法,让“电动出行”成为真正的“平安出行”、“绿色出行”。(崔津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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