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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敏:起诉警方不是因为“胆子忒大”

2018-04-20 16:21: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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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生江凤林与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簿公堂。据悉,2017年4月23日,江凤林在诊室内与患者家属刘白(化名)父子发生冲突。事发后,警方认定刘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对其予以罚款500元。由于警方和行政复议机构长沙市政府均未认定刘白存在殴打行为,江凤林以“行政不作为”对两家单位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04月20日《新京报》)

“长沙这个医生不满‘医闹’处罚,竟敢起诉警方,胆子忒大了”“这个医生不服处罚起诉,厉害了”……消息一出,迅即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很多网友虽然力挺江凤林,但对他的“民告官”之举还是感到了意外,言外之意是“民告官,你能胜诉?”实际上, 江凤林起诉警方不是因为“胆子忒大”,而是对警方未认定殴打者存在殴打行为不满,原因是“行政不作为”,难怪有网友调侃,“打这个警察一顿,给500(元)行吗?”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 一头连接着公民权利,一头连接着政府职能,如何用法治手段厘定公权力边界?如何让“民告官”的渠道更加通畅?这是人们一直以来关注的焦点。不可否认,在旧有的立案审查制下,“民告官”常被以各种理由拒不立案,即便立案也常常是“告官不见官”,许多“民告官”案件最终只能走入信访渠道,无形中都助长了地方政府“有权就是任性”的底气,这也正是很多人对江凤林起诉警方感到意外的症结所在。其实,“民告官”不应是官民对立,而应当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个良性互动。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诉讼法被称为“民可以告官”的法律,走的是一条法治进步、依法治国的法治大道,特别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处理官民纠纷问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老百姓顺利打开了“立案”之门,降低了民众的准入门槛,让“民告官”不再是件难事儿,也为法官审案有理可究、有据可依,使“民告官”不再是烫手的山芋,过去“告官不见官”的尴尬的时代终将结束。正鉴于此,被患者殴打的医生江凤林不满处理结果而起诉警方,想对刘白存在的殴打行为未认定讨个说法,值得关注和期待。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民告官”式的行政诉讼越来越多,而且“官”败诉的案件也呈现增长趋势,其背后体现的是政府必须依法行政的要义,“官”必须顺应百姓的法治期待,严格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次江凤林起诉警方,不管庭审最终认定警方处罚适当与否,这件事的一个重要意义,无疑是给“民告官”敲响惊堂木——必须加大“行政不作为”治理力度,让“民告官”之路更加顺畅,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刘凤敏)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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