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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勇响:用更多关爱打破校园贷“零应诉”

2018-05-04 16:51: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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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以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大学生达到400多名,涵盖广西、江西等各地高校大学生。令人意外的是,该系列案件陆续开庭后,至今无一名大学生到庭应诉。(5月3日 广西新闻网)

“校园贷”公司诉高校学生,到场应诉学生为零,我们意外之余,也应该理解,大学生群体社会资历较浅,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一边是被法院传讯的压力,一边是手头钱财的窘迫,恐慌与不知所措必然存在,逃避现实似乎也有情可原。 打破校园贷零应诉的尴尬,需要社会给予大学生更多的关爱。

广大学生在遇到经济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贷款,而不是寻找学校的资助部门,遇到法律问题,首先想到的是逃避,而不是利用法律保护自己。那是因为他们未找到解决问题的大道,资金紧张时,面对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的低门槛贷款,缺乏甄辨,易被诱骗,遇到法律问题时,自身无解,求助无门。大学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需要学校加强法律法规知识传授、社会实践讲解,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加学生甄别是非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为学生筑牢自我保护防线。

其实,与广大学生担忧的恰相反,学生积极应诉,并不会对自身的名誉产生多大影响,反而可以通过法庭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说出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打击那些不良借款平台的气焰,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可防止更多人步入后尘,只是由于缺乏社会的正确引导,才会让更多学生冒着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风险,选择逃避。

学生不应诉或许会因此被列入失信名单,对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学生尚未步入社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会对学生今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很大影响。多一点关爱,多一份包容,举社会之力为学生创造走向成熟的环境。针对学生群体的特殊性,法院何不尝试提供特殊服务,为大学生广泛提供维权平台,或在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时,针对应诉与缺席情况分别简单解释,对案件的可协商性做简单讲解,让学生知理而守法,避免后续对原被告双方的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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