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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霄:政府信用不能为“老赖”背书

2018-05-09 09:40: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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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初,国家公职人员范建伟和妻子看中了一辆别克牌小型汽车,由于拿不出全款,决定由汽车销售公司作为担保人进行贷款分期买车,贷款金额59000元,汽车销售公司为出质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自2017年7月起,范建伟就开始不再依约偿还贷款。无奈之下,汽车销售公司一纸诉状将范建伟夫妇告上法庭,请求返还垫付的18000多元。(5月8日,河南商报)

这起普通的“债务”案件,却因为欠债人的“国家公职人员”、“科级干部”身份收到了大众的关注。“官员失信”之所以广受关注,来自于社会对政府信用的看中,因此,公职人员一旦失信,也必然由政府信用来埋单。当“老赖”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而在各种身份的老赖中,又以官员“老赖”的性质最为恶劣。官员“老赖”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形象,还会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府、对官员的观感,进一步对政府形象、官员私德减分,最终妨碍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面对法院的判决时,范建伟夫妇避而不见,玩起了“躲猫猫”,让人瞠目结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但遗憾的是,他们却游走于知法犯法的边缘。当下,必须拷问的是,这些公职人员当“老赖”的底气从何而来?为何有赖账“躲猫猫”的勇气?

从当前官员“老赖”事件屡见不鲜来看,失信成本低、依法追责难还是主因。有些单位认为“官员失信”又不是犯罪,只是个人的“小”问题,又何必“小题大做”,进一步纵容失信官员成为了“有权就是爷”的“老赖”;有些地方对失信行为的姿态是“高高举起”,但打出的板子却是“轻轻放下”,起不到真正的威慑和有力的震慑作用。事实上,“官员失信”往往与当事公职人员根深蒂固的权利意识有关,要么自恃有“公家”身份,官气十足;要么自恃“公家”行为,底气十足;要么自恃有法律“漏洞”可钻,勇气十足。

因此,要遏制“官员失信”,仅仅通过媒体曝光还远远不够,更要政府部门“关起门来打老赖”。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让诚信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尺,将个人信用和职务信用作为考察干部德行的重要指标,不仅让失信官员无路晋升,更要在奖励、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亮红灯”;另一方面,加大干部诚信教育,树立守信道德榜样,达到“学有榜样、做有示范”的效果,增强公职人员的担当精神,全面营造要从政就要诚信的氛围。唯有如此,才能使公职人员不敢再当“老赖”,才能使其成为诚信的践行者、倡导者,成为正能量的传播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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