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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要管理,尊法要方便

2018-06-29 10:07: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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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月27日发布通报称,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指定工商银行作为罚款唯一代收银行、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等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并将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尽快整改到位。(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交通违章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强化管理,进行罚款处罚,理所应当。既然违法了,就应该接受教训,接受处罚。但是,公民缴纳罚款,是尊重法律,是遵守法律秩序,这个过程就不应该强制了,而应该给公民提供更多的方便,方便公民缴纳罚款,方便公民尊法。然而,报道中的“指定工行卡缴纳罚款”就不是为公民提供方便了。

我们不敢说,也不能说,交管部门与工商行有怎样的利益勾连,因为这是妄加猜测。但是,给公民造成不便是一定的,而造成公民不便的根源就在于权力蛮横,只想自己如何如何,不想公民如何如何,这种权力蛮横的管理思想要不得。

为什么要不得呢?因为这样的“不便”容易激化矛盾,公民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尊重法律,你的不便就是对公民权益的不尊重了,公民尊重法律,你不尊重公民,公民还会尊重法律吗?法律要想得到尊重,管理要想得到爱戴,就必须始终从公民的利益出发,就必须始终想着如何方便公民,只有最大限度的方便公民,为公民服务,公民才能更积极,更主动去配合你的管理,配合你的秩序。只有这样,才能打造良好的法治秩序,才能形成良好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秩序。

现实中,作为管理一方,应该始终牢记不要权力蛮横,应该始终牢记如何更好的方便公民遵纪守法,这是硬道理,也是必须的责任担当。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作为管理者应该想到的是如何更好的运用互联网方便为公民服务,比如公民缴纳罚款,就完全可以不必拘泥于哪个银行,哪个形式,完全可以手机微信、支付宝都上阵。这才是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主动创新。如果还停留在昨天的权力蛮横思维,坐衙居高临下思维,被动自我减责思维,就做不好工作,就难以得到公民的拥护。

昨日北京市交管局承诺尽快整改,今后牡丹交通卡仅作为普通信用卡,不再强制驾驶人使用。期盼这个“尽快整改”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是管理思想上的,真正树立起为公民提供最大方便的的服务意识。(张洪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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