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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熊飞:“禁老赖子女被大学录取”,执法越界了

2018-07-13 09:30: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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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中,温州苍南饶先生的儿子发挥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学校却来电说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先生的一个举动: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这下饶先生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7月11日 澎湃新闻网)

新闻中的饶先生,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对于老赖,我们当然应该咬牙切齿、人人喊打,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已成共识的当下,老赖日子越不好过,社会上的失信行为就会越少。但有些老赖即使“处处受限”,也依然对自己的失信行为不以为意,于是不少地方开始探索更加严格的执行手段,“父母失信,子女受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如不少地方限制老赖子女就读私立、贵族学校等,老赖可以不顾自己的受限,可一旦影响到了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往往都会选择乖乖就范。如此案中的饶先生,由于自己的失信行为极有可能影响儿子上大学,所以一改怠于履行的态度,分分钟还清了20万的欠款。

老赖不再赖,当然可喜可贺,只是本案中的“父母失信,子女受限”却似乎有越界的嫌疑,实现了结果的正义,但失去了程序正义。

父亲失信,儿子可能无法被大学录取与父母失信,子女被限制就读私立、贵族学校,看似都是因为父母失信,子女教育受影响的案例,但却有质的差别。限制老赖子女就读私立、贵族学校,是为了限制老赖们的高消费,但他们依然还可以选择让子女就读公办或普通学校,所以如此执行并没有剥夺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但在饶先生这起案件中,却明显剥夺了他儿子受教育的权利,因为一旦无法被录取,他儿子就无法享受法定的受教育权利,没有其他替代方案。

如果真想通过“父母失信,子女受限”来使饶先生履行自身义务,那完全可以限制他为儿子支付学费,因为这笔钱可以看成是“高消费”。如此执行,既让饶先生的儿子“受限”,却没有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父亲无法为自己支付学费,他还可以选择贷款、勤工俭学等途径筹措学费。但在自身存在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作为父母的老赖一般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执行效果与直接禁止老赖子女被大学录取不会相差太多。

在大力建设诚信社会的今天,必须得让老赖们成为过街老鼠,“父母失信,子女受限”也是打击老赖的有力武器,但对这一武器的使用必须坚持适度原则,防止打击“扩大化”,不该因为父母是老赖,子女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都被侵犯。打击老赖,也当依法依规,只求结果不顾程序正义的做法欠妥,也有违法之虞。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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