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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燕:莫让“亲子买卖”沦为“提款机”

2018-07-26 08:56: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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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虎毒不食子”,做父母的,没有不爱子女的。可是,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中,就有一对夫妻,因为家境贫困,想出了生小孩卖小孩牟利的“捷径”,不但不承担抚养义务,还把出生仅23天的亲生骨肉以16万元的价格给卖给他人,丧失人伦,让人震惊。(7月25日 环球网)

法律明文规定“亲子买卖”是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什么“亲子买卖”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呢?

笔者认为:人常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期间寄托了多少希望和憧憬。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舐犊情深是人的天性,这世上竟有父母如此悖离基本的人伦亲情,把亲生孩子当成了“生财之道”。出卖自己孩子的父母往往是被卖出孩子所能获得的巨额利益所吸引,一个孩子少则2万--3万,多则10万元以上,能抵得上他们几年的劳动所得,他们宁愿冒险“铤而走险”。湖南90后小夫妻3年卖掉3子女就是为泡网吧,广西的一位母亲3万元卖儿子为的是拿钱搓麻将……一些贫困地区,流行着一种说法“生娃比养猪赚钱”,于是一些父母卖掉亲生孩子,根本不用遮遮掩掩,真不愧为“禽兽父母”。现在很多年轻人渴望过上富裕、舒适的生活,可自己又好吃懒做、没啥技能,因此就将“生孩子、卖孩子”当成了一门生意。可这些父母卖掉的不仅仅是孩子,卖掉的更是他们的无知、良心和人性啊!丧尽天良的父母们将自己送上一条不归路,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父母将亲手子女卖掉,这种行为仍然构成拐卖儿童罪的。我们必须依法严惩贩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发现一个严惩一个,绝不心慈手软,但愿充满铜臭味的“亲子买卖”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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