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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公权力”,用权更需谨慎

2018-08-15 16:11: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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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宁市新竹路37号小区,某单位办公室张贴该局红头文件称,为便于公务车的安全管理,该单位将在产权车库前加盖临时车棚。这一举措,遭到部分业主反对,他们认为在小区公共场地搭建车棚属于乱搭乱建。但反对声没能阻挡车棚施工。街道办介入后,涉事单位表示将整改。(8月9日《南国早报》

产权车库等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都由社区业主共同享有,任何人都没有单独处置的权利。而在该则新闻中,某单位竟然不顾业主反对,强行在小区公共场所搭建车棚,这样一来,固然是爱护了“公物”,防止公务车遭受日晒雨淋,但是也让业主们愤愤不平,为什么公家车能享受高级待遇,而私家车却要白白让利。

在政府角度而言,为公车搭棚也是为了规范公车的使用与管理,防止出现车辆乱停放和剐蹭现象。而站在业主角度看,公共资源具有公开性、公共性,任何人都拥有平等享受的权利,而私自为公车搭建车棚,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其他车辆停放、给小区带来消防安全隐患,更体现出公权力的傲慢。

自十九大以来,规范党内作风力度不断加大,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路上,各级政府部门也在不断探索,公信力和满意度都有所提升。但任何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政府部门的工作和服务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引来了一些非议。就如同该新闻事件一样,由于成熟不足、考虑欠妥,一桩小事竟影响了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

对此,政府部门要深入认识并谨慎使用“公权力”,在用权时多多换位思考,反思自身在开展工作中是否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是否影响了政务部门的形象。公务用车与私家车没有贵贱之分,任何公权力也都不得凌驾于群众权利之上。同时,提升政策措施民主性,多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面对一片反对声时,再三考虑政策是否科学合理,避免矛盾的深化。“路漫漫其修远兮”,在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之路上,还需兢兢业业,筚路蓝缕,坚持“上下而求索”。(付弘文)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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