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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姓“公”,不该成为疑问

2018-08-16 16:34:5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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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用铁纪给公车“上锁”,坚持一抓到底,促进标本兼治,让公车既姓“公”又为“公”。(8月15日 中国纪检监察网)

公车改革经过四年多的正风肃纪,可以说是成效显著,在总体态势上得到了有效遏制,根据中央部门数据统计显示,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基本肃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不断减少,公车使用效率大幅提高,但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的顽疾未改,甚至还有胆大的领导直接把公车当私车,而且用得大大方方,理直气壮。

公车私用问题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中央及各地方政府为了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也可谓是绞尽脑汁,出台政策并惩治了不少干部。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以身试法,必将遭受严厉打击,付出惨重代价,公车姓“公”为“公”问题早已不该有疑问。

公车姓“公”为“公”。公车是配备给单位,是用于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而不是为领导干部私人配置。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公车”,莫要贪图便利、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不正之风,要做到“公”“私”分明。

公车用车要规范。要加强对公车科学化管理,在公务出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保证公车发挥最大效用。同时,对于抱着侥幸心理在公车乱用问题上屡屡冒险的公务人员要予以严惩,以正法纪。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在公车姓“公”为“公”问题上,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持之以恒的勇气。当公车问题不再是人们的疑问,不再是群众议论的话题,说明公车真正做到了姓“公”为“公”。(赵壮)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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