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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呼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2018-08-22 11:11: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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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部署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网 8月22日)

“大棚房”是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的违法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三地的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一组组数字令人惊讶更让人揪心,如今有如此多的土地面积被建筑以“大棚房”,长此以往,一方面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破坏了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更是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根据调查,房子建成后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通过附送大棚等贩卖方式,使农民失去了耕地,长久生活失去保障。除此之外,“大棚房”归根究底是违法建筑,这也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害着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当前,“大棚房”的整治刻不容缓,截至目前,京津冀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棚数3.01万个,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去思考,为何长此以来,“大棚房”屡禁不止?归根究底,还是利益驱使。一方面,开发者与购买者在“大棚房”的开发过程中互利共赢,开发者以较少的投入,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将大棚卖个购买者,获利远比种地要多得多,对于购买者而言,以较低的价格就能拥有一块“大棚房”做到“为我所用”,尤其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更是给休闲娱乐提供了方面。这样一来,“大棚房”在开发者与购买者就存在了市场。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也为“大棚房”的出现提供了“保护伞”。要想让“大棚房”的市场不被发现,侵占土地的行为不被治理,自然开发者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走动”,致使一些地方土地执法部门对侵占耕地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为此现象的滋生创造了“土壤”。

“大棚房”呼唤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流转规范进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全国进行专项整治“大棚房”行动,要着重对耕地保护进行顶层设计,既有“护身符”,又要有“紧箍咒”,要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对于农业生产与农村建设给予制度保障和激励,同时要对于违法建筑坚决取缔,强化工作督导,对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有关行政部门在清查整治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懒政怠政行为,采取措施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让“大棚房”的呼唤成为现实!(董堃)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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