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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谁治理”不能成为一句空谈

2018-09-03 16:47: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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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方针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晋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王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共同赔偿晋州市环保局垫付的污染物处置费用108万余元。此举标志着当地企业污染环境、政府买单修复的时代成为历史。(新华网 9月3日)

一直以来,化工厂都被认为是 “赚钱的行业”,几种化学原料的简单调配就形成了新的物质,达到了新的功效,的确也获得了高的收益。于是,各种小型化工厂如雨后春笋,层层出现。加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监管缺位,使得环境保护面临着多重困难与挑战,各类环境问题仍处于多发态势。

化工原料泄露,有毒污水排放,大气污染严重,化工行业的崛起带来了严重的生态问题。人们都说富贵险中求。正是高风险才有了高回报。可是此险非彼险,这样的高收益常常要以自然生态的安危为代价。“谁污染谁治理”,以牺牲生态环境来谋取的高额利润就应该反哺到修复生态、还民蓝天的工程之中。

但是一再强调的“谁污染谁治理”,实际操作中却经常会遇到找不到污染责任主体,或污染企业无力赔偿的局面,最终只能政府出面担责,使得“谁污染谁治理”成为一句空谈。环境安全事故频发,归根结底受害的还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政府作为人民的主人,理应挡在一切天灾人祸之前,确保群众切实利益不受侵害。于是,面对个体企业污染环境的事故,政府往往自掏腰包,第一时间处理污染,确保安全。

当下的中国,用世界上不足9%的耕地养活了20%的人口,用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各种自然资源拉扯着人口众多的13亿国民,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应集中更多的力量去解决更棘手的问题,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着实应该让取得高收益的始作俑者自行承担。

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要从头做起,筑牢绿色发展观,竭力将污染遏制在零;同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准,探索构建赔偿制度,逐步发展为行政命令赔偿,让污染者切实承担起修复职责,切实落实“谁污染是治理”的口号。

再漂亮的口号喊上千百遍,不兑现,只会是空洞无物;再美好的蓝图勾勒千百次,不落地,只能是空中楼阁。“谁污染谁治理”的落实,需要开篇,需要持之以恒,更需要全民参与。所有个体生存于世,都或多或少污染着环境,为了生态平衡,为了世道公正,人人有责参与治理,人人有责共建和谐。(张茜)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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