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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小金库”后的监管漏洞

2018-09-25 13:27: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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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村党支部书记范大可、村委会主任江金生等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惠民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福建省上杭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一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9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3月,上杭县纪委监委陆续接到有关范大可等人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违纪问题举报。对此,县纪委监委立即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经查,范大可等从村干部利用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职务便利,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共计约28万元。目前,3人均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再是一句空话,成了一把实实在在的戒尺高悬在党员干部头上,已经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大多数干部都能严以律己,兢兢业业,可在村民自治的农村,还是有一些“土霸王”的村干部天不怕、地不怕,把党纪国法视为儿戏,存在侥幸心理,在国家政策对农村的倾斜中钻空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欺上瞒下”,中饱私囊。

范大可等人的腐败之路,离不开“一事一议”制度中国家对项目的奖补,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基层自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事一议”项目的惠民资金本应用于开发“一事一议”中发起的项目,让全村百姓受益,而范大可等人却看中了制度中的漏洞,采取虚报的形式,联合承包人套取国家资金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套取惠民资金,犹如一双“黑手”,不但造成了国有财产的流失,侵害了全村群众的利益,也造就了新一轮的腐败,打击隐藏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蛀虫”,让惠民资金、惠民工程真正惠及百姓,刻不容缓。结合这起案件发现的漏洞,各级纪委监委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县乡两次财政部门对所有“一事一议”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加强监管,堵住制度监管的漏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及惠民资金线索的核查力度,对发现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项目的党员干部,严惩不贷,以儆效尤,真正让惠民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什么时候都不应忘记,权力取之于民应用之于民,一旦心生歹念,存在侥幸心理,让权力偏离正确的轨道,“祸”将不远矣。(刘彩艳)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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