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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广阔:“占道晒粮”引车祸,谁之过?

2018-09-27 15:07: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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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沭阳县村民吕某在家门前的乡村水泥路上晒玉米,占据了半幅路面,村民宋某驾驶手扶拖拉机为避让晾晒的玉米,在另外半幅路面行驶时,不慎掉进深沟溺亡。(9月26日《检察日报》)

秋季是粮食丰收的季节,许多农民会将粮食拿到露天地进行晾晒。然而,晾晒的地点如果是自家门口或院内,想必谁也说不出什么,但沐阳县一村民竟将玉米晒到了公路上,并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众所周知,公路属于公共设施,是国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修建的,由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道路,主要供汽车行驶。村民吕某把自家玉米拿到公路上晾晒,明显是占用公共设施,给过往车辆带来不便的干扰。“晒粮占道影响通行”就连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吕某会不知?还是自私欲太强?双方对博公堂时吕某曾辩称,她在水泥路北侧晒玉米是事实,但并没有设置砖头、木棍等障碍物。也就是说其并没有拦截道路,如果拖拉机按正常行驶从玉米上面过去,吕某又该是什么态度呢?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使村民将粮食晒到路边,事实已经形成,难道管理者可就此逃脱责任?事情发生在江苏省沭阳县吴集镇,吴集镇政府是道路的建设者、管理者,依法对道路负有保障道路完好、安全、通畅义务,对于路面上妨碍通行的物品应予及时清扫和排除。然而吴集镇政府对吕某在道路上晒粮食的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与排除,未尽到管理义务,理应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谁能想到,晒玉米也能晒出官司来。”吕某家人一句活让笔者陷入沉思。据了解,村里没有专门的场院,每年村里种玉米的农户都会在村口路边晾晒玉米。既然每年都会晒玉米,而在公路上晾晒又会有危险,那为何村里没有专门的晾晒场地?没有专门场地,农户也束手无策,这其中是否有些许“逼上梁山”的无奈?仅仅是吴集镇自己的“症状”还是多数乡村的“通病”?如果是“通病”又该由谁来治?

复盘整个事情,我们可以发现:宋某系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自身驾驶技术并不过关竟敢上路,这岂不是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驾驶证是衡量驾驶人技术的准入线,也是资格凭证,没有驾驶证驾车上路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更是相当危险的行为。宋某是真不知危险还是放任自己?类似宋某这样的驾驶人还有多少?

单看此事故,晒粮者、驾驶者、管理者三方均有过错。然而,事故背后涉及的问题更令人深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路边晒粮”危机岂能年年有?真正解决还需多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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