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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民宿何以变成“民诉”?

2018-10-10 10:11: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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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北京日报》报道:为了能融入当地人的生活,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入住城市民宿。对游客来说,民宿带来不同于酒店的新鲜体验,但一些开进小区居民楼内的民宿却因扰民让邻居反感。

融入,共享,体验,民宿将所有关于旅游的美好向往融为一体,的的确确是一种新鲜的旅游模式。然而不要忘了,旅游就是旅游,住宿永远免不了磕磕碰碰,当小区或者老旧居民楼尚且为“震楼器”之类的烦恼而麻烦不断之时,再冒出这么一种新型旅游体验住宿方式之余,那还不得将所住居民扰个底朝天?

“小区这样的民宿有好几家,天天看到拉着行李箱的新面孔,邻居天天换,有人甚至还强行拉拽门禁电锁,现在住得没有一点安全感。”其实这种粗暴与粗鲁,并非旅客故意为之,而往往是一种慌慌张张之余的常态。试想一下这样一种状态,急匆匆赶来某地,从网上预订好了某一民宿,作为游客来讲,是不是一定要尽快找到居处,然后放平身体来一次放松休息?然而,门路不熟,无人引导,再加上黑灯瞎火,遇到门禁电锁,他不强行拉拽才怪!单客尚好,若有同行儿童小孩,不把楼板跺成“震楼神器”才怪。即便不是这样,而是温文儒雅式的游客,天南海北,口音不同,作派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同楼居民怎么可能忍受得了如此这般的喧哗喧嚣?

民宿何以变成“民诉”?据报道中述,当下的民宿已经成为了投诉的密集对象,然而,“民诉”之尴尬,到底能有多少解决之道?“二房东”要挣钱,大房东愿当“甩手掌柜”,游客要便宜要体验要共享,到底有几人会遵守“宿道”?因此说,即便“民诉”之余,管理者立马作出回应,并促进民宿的秩序化法制化,同样不可能解决这种鹊巢鸠占打破居民正常作息正常生活秩序的窘境。因此,民宿最不可解的难题,正在于一定会变成“民诉”,而不可能只是一种纯粹的浪漫“共享”或者异城体验。那么,作为在居民区居民楼内开设的种种民宿,又何必作市场化商业化的推动?

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的民宿行业标准仍在制订中,有望年内出台,居民楼、写字楼和城区公寓并没有纳入到可经营“民宿”的范围内。这是北京市的官方标准,即居民楼,写字楼,城区公寓并没有纳入民宿范围。至于传统民居范围之外的旅游区、商业区、住宿集中区的“民宿”,只要政策法规允许范围之内,那就可以该干啥干啥,但万万不可将现存的“二房东”违法,民宿违法经营行为,住商化的无监管,等等所有的麻烦一概推给本来应当享有安静安宁权利的居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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