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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竞争“强制二选一”的老毛病,该改改了

2018-10-11 15:23: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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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双十一”还有一个月,电商之间的“火药味”却已经扑鼻而来。10月10日前后,拼多多平台3年庆主会场几乎所有品牌商家遭遇天猫“强制二选一”的新闻被商家陆续爆出。该行为导致拼多多“3周年活动”中的大批品牌商家被迫提出退出活动、下架商品,甚至要求关闭旗舰店。10月10日下午,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个人在微信朋友圈证实并公布了九张证据截图,拼多多官方对此表示暂不予回应。

近年来,每逢重大电商促销节点,部分电商平台强制要求商家“二选一”或“三选一”的竞争套路就会自觉显现,这几乎成了电商市场中的一道顽疾。这次天猫要求拼多多商家“强制二选一”也是如出一辙,玩的仍是老套路。电商平台之间有竞争,这很正常,但是利用市场优势绑架商家搞强制站队,显然过了头,变了味。

众所周知,开放、平等是互联网精神的最重要内涵。在这个意义上,本应最具开放精神的网络电商平台,却热衷于对店家搞“势不两立”的强制站队,首先就与互联网所崇尚的开放气质格格不入。常识是,这些年无论是网络电商生态的不断净化、电商市场的迅速壮大,乃至国民互联网消费习惯的培育,都离不开各个电商平台的共同努力。

可以说,中国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发展能够走在世界前列,正是得益于一个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在这一基础上,电商平台之间却还搞以邻为壑的排他性做法,实在不无开倒车的意味。不仅将减损互联网电商市场的整体竞争活力,也无疑示范了一种错误玩法,是对开放精神的摒弃和背叛。

从利益角度讲,这一做法也有违基本的商业伦理和良性竞争共识。电商平台固然可以采取充分的手段,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得知道,电商与商家之间应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要求商家只能“忠于”自己,其实是眼光狭隘的“过河拆桥”。

毕竟,对于店家来说,一旦只能入驻一家电商平台,则意味着自身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大大提升。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失去了更多的消费选择空间。如此平添市场壁垒,制造不必要的流通限制,既是对公正的商业伦理的伤害,也将电商之间的竞争拖向良性的反面,最终将抬升整个电商市场的经营成本。

更为重要的一点,此举其实已经触碰到现行的市场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的底线。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专门就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举行行政指导座谈会,其中特别提到,电商平台应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而即将于2019年1月1日起试行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这意味着,电商平台强制要求商家“二选一”,已经溢出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范畴,而构成了违法。

中国电商市场早已走出了最初的“蛮荒”阶段。任何的有违市场竞争伦理,有违市场开放趋势,突破法律边界的行为,都将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为法律所不容。一个开放的、规范的网络电商市场,需要每个参与者的共同珍惜。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于违规行为也应及时出击,捍卫好市场的法治边界。(陆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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