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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洋:“保底捐款”尽显权力陋相

2018-10-17 13:28: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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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7日是第四个中国扶贫日。有网友称,云南昭通镇雄多乡镇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职工积极响应,正科级及以上“保底捐款”1000元,一般职工、教师捐款300元。15日,镇雄县委宣传部证实有下发捐款倡议,但称并未强制要求捐款也没有规定数额,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10月15日 《新京报》)

捐款,本身是一种自愿行为,不论捐多捐少体现的都是爱心。一旦这种自愿行为变成强制的,就让爱心“变了味”,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了。然而,在扶贫日到来之际,镇雄多乡镇的干部职工却遭遇到了“保底捐款”的事情:正科级及以上“保底捐款”1000元,一般职工、教师捐款300元,这样的事情显然是侵犯了职工们的合法权益。

为了扶贫,要求干部职工捐款本是一件好事,彰显了大家对于困难群众的一种关爱,也突出了他们无私奉献爱心的一种品德。但是,“保底捐款”的行为明显让人有种被“强捐”的感觉,由此可见,这样的捐款方式显然不妥。

对此,当地政府部门的解释是:并未强制要求捐款也没有规定数额。但是给干部职工下发的通知上明明要求“正科级以上干部捐款1000元以下,随着职级逐渐递减,一般职工捐款300元以上”,白纸黑字,岂是一句简单的解释就能让人信服的?在笔者看来,捐款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想用这种解释来当掩盖“强捐”的“遮羞布”很是让人寒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镇雄多乡镇“保底捐款”的行为明显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事实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暴露了他们权力上存在的陋相,从这件事中,我们不难看出政府有关部门在决策时任性无比,没有做到从实际出发,从而损害了干部职工的权益,即便是帮助了困难群众,但让职工们寒心。

笔者认为,下发通知让大家给贫困户捐款,本是出于对贫困户的帮助,但是这种“保底捐款”的做法着实不妥当。即便有职工们不愿意捐款,但是在这种“强制”下,大家也只能违心捐款了。此举简直是损害政府的形象,更不用提所谓的“有爱”了。大家说是不是呢?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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