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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拘师”副所长是“三不”副所长

2018-10-19 10:50: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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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迟到,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被何姓女教师罚站数分钟。女孩父亲,株洲渌口派出所一副所长知悉情况后,驱警车直入学校,将何姓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一粒饭……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刻,泪水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从来没有因为孩子迟到,打过哪个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恳恳教书,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待遇。”昨日下午,株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婷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目前,纪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长已被停职,接受调查。(10月19日红星新闻)

老师罚站学生数分钟,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大问题,就算上纲上线,也不过是个师德问题而已。然而,这位副所长家长竟然怒火中烧,暴跳如雷,大动干戈,让人惊诧。

这不是一个好父亲。作为父亲,应该懂得配合老师,教育孩子。配合老师的方法,就是与老师进行科学沟通,共同教育孩子健康成长。但是,报道中的这位父亲,竟然报复老师,替孩子出气。表面看来,这是爱女心切,实际上,这是溺爱孩子,这是坑害孩子。是给孩子树立反面榜样,如此报复老师,老师在孩子心中的地位还怎么崇高?孩子还怎能听从老师教诲?孩子还怎能在自己的朋友圈中立足?

这不是一个好警察。作为警察,应该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现在,竟然权力滥用,肆意关押公民,这是知法犯法,这是公权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很显然,这个警察的做法,亵渎法律,伤害执法形象,有渎职嫌疑。

这不是一个好公民。作为公民,尊师重教应该基本底线,好公民都是尊师重教的人。但是,这个公民没有一点尊师重教的意识,只知道,“孩子利益”天下第一。只知道,“老子权力”无所顾忌。如此公民,实在愧对“公”这个字,因为他已经没有对社会公共文化氛围、社会风尚的责任与担当了。

18日晚间,株洲县公安局最新通报称,已对涉事派出所副所长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等已介入调查。株洲县教育局和公安局都已成立小组调查此事。笔者期盼纪委部门严肃查处这个副所长,笔者期盼教育部门通过这件事对保障教师权益提出自己的严肃诉求。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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