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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校园欺凌要教惩结合

2018-10-19 16:51:3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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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云南曲靖当地自媒体“魅力曲靖”在微信公众号上爆料:2018年10月11日,宣威14岁少女刘某,因为不堪忍受“校霸”同学长时间的欺负,10月11日上午11时许,在家中喝农药(瓶装磷化铝)自杀,后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抢救了十多个小时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澎湃新闻2018年10月18日)

又是一起因“校园欺凌”酿成的悲剧。

近两个月,全国已曝出多起校园欺凌事件。10月4日下午,海南文昌市发生一起多名少年男女殴打一名少女事件;10月10日,湖南某中学多名学生欺负同年级学生,情节恶劣;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也通报了几起中小学生欺凌和疑似欺凌事件……

校园欺凌的频频发生,既是教育之过,也是惩戒之失。不难发现,我国目前教育领域普遍忽视如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和通晓为人处事的道理,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无法正确对待“校园欺凌”这件事,以至于一方凌辱他人愈发张狂,另一方在被欺凌后忍气吞声,形成一个无法破解的死局,对于青春期情绪易激动的学生来说,长此以往极易走向极端;很多家长“孩子放在学校教育孩子就全是学校的事”的观念亦根深蒂固,由于工作等原因缺乏与孩子的沟通,造成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在网络文化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交媒体上一些渲染甚至鼓动暴力的视频文字防不胜防,对于人生观尚未形成而又依赖网络的青少年学生,极易产生潜移默化的的影响。

同时,青春期学生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与故意为之且长期持续的恶意欺凌不同,不能简单以“学生还小不懂事”“同学之间有点摩擦很正常”来掩盖校园欺凌的恶劣,认识到此类事件的严重性是正确处理的前提。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在曝出后,由于当事人年龄限制等因素,处理起来缺乏相应的法规条文,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公安部门通常会不了了之,以至于事件愈演愈烈,成为社会“舆论灾区”。

对此,解决校园欺凌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发挥学校在学生价值观人生观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引导作用,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教会他们为人处事的正确道理和面对欺凌事件的处理方式,家长也要时不时的主动与孩子交流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只有引导而无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也是不负责任的。“玉不琢不成器”,加大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惩戒力度,不能因年龄或其他别的因素而使学校成为“法外之地”,例如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可以采取停课甚至记入学籍档案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针对校园欺凌现象,今年各地教育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如长沙市教育局成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长沙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各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来综合管理此类事件。

校园安全关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切身利益,既关系到每个学生的成长成才,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解决校园欺凌要多措并举教惩结合,还校园一方安宁。(宋鉴)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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