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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丽:女孩报警抓老鼠算不算“无效报警”

2018-10-24 14:45: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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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晚8时许,三牌楼警务站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女大学生小杨在电话中泣不成声,只是一遍遍地请求民警来帮忙。原来杨同学目前独自居住,当晚回到家发现粘鼠板上黏了一只老鼠,还在拼命挣扎,自己不敢丢出去,因此请求民警帮忙。(现代快报)

这是继南京女大学生迷路“暴雨梨花式”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三牌楼警务站接到辖区内一女大学生另一起同款形式报警。因为跟坐公交车迷路一样,大家都觉得抓老鼠是一件小事,不值得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可是也有人觉得,不应该笑话此种事件,应客观看待。这不禁让我们深思,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应该报警,又怎么样才算“无效报警”?

从小我们都熟知“有困难找警察”这句口号,并且也都是这么做的,有些人不管大事小事都想找警察帮忙,有事没事都拨打110聊上几句,甚至连“捡到一分钱”都要交到警察手里。这是一个全国普遍性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光河北省110接到的无效报警电话就占到所有报警电话的七成,这些无效报警占用了宝贵的报警话务和处警警力资源,使真正处于危险境地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无形的对全国警务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压力。

而减少无效报警情况的发生,多年来有关部门也做了许多有益的改进,在近些年,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出台了“110只管7件事”类似的报警规则,对于恶意骚扰式的报警,如某网络主播直播打110,这种情况警方一般都是依法予以惩处,进行相应的处置;而对于一些奇葩的报警内容,才是让警方头疼的问题,譬如之前新闻中提到的下雨天没带伞、孩子不服管教、身体不适睡不着觉就拨打110,这些报警虽无恶意,但是也要分置处理,对于这种内容,都是110的接线员自己进行分辨处理与否。

反观此次事件,既然警务站受理了“抓老鼠”这样的小警情,便也不算是无效报警,独居女生晚上回到家中发现老鼠,自身便惊恐失措,情绪激动,如长时间下去不能解决,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情绪失控的事情,也事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此时报警求助也不失为一种选择。而对于很多网友的谴责,也是因不明报警规则导致的,其实全国公安部门应该出台一个统一的报警规则,让大家清楚,除了一些违法违规事件,还有哪些小事件可以报警,让公众做到不要怕报警,也别瞎报警。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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