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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别再让地震谣言一次次“抢跑”

2018-10-25 09:34: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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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连续发生两次小地震,一次发生在襄阳市襄城区,一次发生在宜昌市秭归县。地震发生后,在互联网上尤其是微信平台上出现一则题为《地震警示,湖北》的地震传言。(10月24日《楚天都市报》)

湖北近期连续发生两次小地震,尽管没有破坏性,但也多多少少让民众产生了担忧或恐惧的心理。在没有权威性预测信息的情况下,“湖北将有7-8级地震”的谣言满天飞,以致造成更大的恐慌,影响了社会稳定。笔者认为,不能让地震谣言一次次成功“抢跑”,地震预测等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关注民众的关切,迅速发布相关权威信息,让谣言没有任何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破坏性地震的震级一般大于5级,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未来两个月湖北将有7-8级地震”的谣言,因为造谣者是在两次小地震的基础上,假冒中国地震局发布的“预测”信息,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此破坏性很大的强震“预测”,肯定会引起当地民众的担忧和恐慌。为此,湖北省地震局官网已迅速进行了辟谣。但这种“马后炮”式的辟谣,却很难消除谣言此前造成的社会影响。

地震谣言为何在各地频频出现?究其原因,其一,有一部分人唯恐天下不乱,故意散布谣言引发社会的恐慌;其二,谣言制造或散布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民众恐慌和避险的心理来牟取不义之财;其三,也暴露出很多人对地震相关知识的严重缺乏,导致盲从轻信或传播谣言。我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但民众防震抗震的意识却与之不相匹配,面对各种不断翻新的地震谣言,由于民众缺乏必要的辨别力,也在客观上“助长”了地震谣言的传播。如果地震预测等政府部门能够加强防震抗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民众防震抗震的知识和意识,并能抢在谣言之前发布权威的地震预测等信息,及时消除民众的疑虑和恐慌,就没有多少人再去相信和传播谣言了,类似地震谣言便失去了传播的价值,很快就会“烟消云散”自生自灭。

其实,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在快捷为广大网民和民众提供海量信息和服务的同时,也成了谣言滋生和快速传播的平台。然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散布谣言的行为也有相应处罚条款。因此,一些自媒体或网民不能为了博取眼球,肆意编造和传播一些耸人听闻的社会谣言;而网民和民众也要提高甄别谣言的能力,坚决不做谣言的“二传手”,否则,就有可能以身试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简而言之,别再让类似地震谣言一次次“抢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作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要让权威信息和真相永远跑在谣言的前面。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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