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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研 :举报箱没投信口,是广告公司的错?

2018-11-02 09:45: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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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一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四周没有投信口。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此事。对方表示,视频中的举报箱于10月中旬安装在检察院门卫室外,举报箱上方应该开一个口方便投信,但负责制作举报箱的广告公司忘记了此事,检察院发现后,立即对该举报箱进行了更换。(11月1日 澎湃新闻)

举报箱,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当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群众们可以通过举报箱举报贪污、腐败、受贿、渎职、营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然而,“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却没有发挥出一个举报箱应有的作用,因为该举报箱没有投信口。一个没有投信口的举报箱和当年那个“离地三米”的举报箱有一拼,都成了漂亮的“装饰品”。

后来经证实,举报箱没有投信口是负责制作举报箱的广告公司疏忽造成的。笔者在这里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举报箱没投信口真的都是广告公司的错吗?即使真的是广告公司疏忽忘记在制作的过程中设置投信口,那么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在验收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吗?如果侥幸过了验收这一关,难道在举报箱安装这半个月以来就没有打开过一次吗?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掩耳盗铃”,在设计之初就故意没有设置投信口,因为没有投信口的举报箱不仅看起来“光鲜亮丽”而且工作过程中不会增加任何负担。毕竟“负责制作举报箱的广告公司失误”只是陆河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的说辞,没有确凿的证据,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像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的那样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有数。

负责制作举报箱的广告公司失误也好,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掩耳盗铃”也罢。希望通过此次事件,陆河县人民检察院能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不仅把有投信口的举报箱挂起来,而且要定期对举报箱内的举报信件进行拆阅、登记和处理。切实发挥出举报箱的作用,让举报箱不再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摆设,而是群众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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