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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小官”犯罪需要“大监管”

2018-11-05 10:29: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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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发布了《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1995-2018)》。其中认为,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小官”占比高,科级及科级以下的被告1756人,占到总人数的76.15%;犯罪时间跨度长,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平均为7年,最长的22年;35-45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同时呈现出“初犯”低龄化的趋势,其中“初犯”年龄最小的仅20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是频繁涉案的“重灾区”。(北京晨报)

“小官”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是一个让人警惕的现象,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对小官的入口关,把握不严,让一些贪婪人进入到官员队伍;二是我们对小官的监管不严格,不全程,让他们有可乘之机。笔者认为,防范“小官”犯罪需要“大监管”。

这个“大监管”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是小官成官的全程大监管,对于小官的任命与提拔,必须接受素质监管、考核监管、人民监管的审核,让真正德才兼备的人员进入到官员队伍。这样的情况不少,个别领导干部借助改革之名,剥夺原来正式委派官员的权力,设立新机构、新公司,安排自己的人进入,这样的官员亲戚队伍不腐败才怪,他们花钱进来的,肯定要捞钱捞回去;其次是小官履职的全程大监管,对于小官的履职过程,必须公开、阳光,接受群众监督,必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防范他们权力滥用。第三是小官考核的全程大监管。对于小官的考核,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三个环节的考核,一是听群众的议论,二是看本人的述职,三是监察他的工作实绩。

小官,官职小,但是,他们处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第一线,对他们的监管不能小,必须大起来,对他们的入口、工作、考核,都需要进行全方位的大力监管。只有监管到位,监管严厉,监管全程,才能让“小官”在法规法纪面前谨小慎微,严以律己,不走上犯罪的道路。

当前,我们的反腐力度很大,已经形成高压态势。但是,一些基层的小官员还没有感受到这种高压态势,因此,我们就必须通过建立大监管的工作体系,让其明白,高压态势不仅是对高官,对小官也不会小,也不会矮。反腐面前,不论官职大小,官官平等,谁也难逃反腐大网。(庄晓蝶)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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