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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留守老年人有更多幸福感

2018-12-04 15:40: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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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发挥农村敬老院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满足农村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向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收费照料服务。(12月03日河北新闻网)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适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或经商,参与到城镇化建设,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农村土地闲置,村庄不同程度呈现凋敝,更重要的是留下了数量庞大的留守老年人,他们身边没有赡养人,甚至部分留守老人生活困难,生活幸福感普遍较低。这折射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交织着现代化过程中的矛盾,更勾连着留守老年人养老问题,不容忽视。

农村留守老年人问题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必然会留下数量庞大的留守老年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的子女,而这部分经济来源数额有限,且收入来源不固定,影响到他们物质生活的幸福指数。这也正是河北省把农村敬老院向有需求的留守老年人开放的初衷所在,以期更好地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问题,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从“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到提出“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无疑有助于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问题。这次河北省明确提出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对现有农村互助幸福院转型升级改造,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闲坐门前摇椅憩,笑看儿孙院中嬉。”这种儿孙绕膝、乐享天年的境况,是中国农民一代代梦想的晚年幸福图景,但当下部分农村留守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困难、照料服务的匮乏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实。要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需要包括子女在内的全社会拿出更多的温情来,更好地发挥家庭、社会和政府等多方的合力,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无论是强调“常回家看看”的个人义务,还是强调“老有所养”的治理责任,最终目的都是让农村留守老年人享有更多更充实的幸福感。(刘凤敏)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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