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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虽美,却不宜一味推崇宣传

2018-12-19 15:34: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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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成功救出被困人员自己却被烧伤入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消防支队奈曼旗消防中队指挥员程磊被网友称赞为“最美逆行者”。(12月19日 澎湃新闻网 )

不惧危险,勇往直前。在火灾事故中,参与救援的消防队伍总是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对于民众来讲,这不外乎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出彩点”,反倒是在一些具有危险性的重特大火灾事件中,消防队员的“逆行”救援,却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

积极救援,逆向而行,虽然展现了救援人的大无畏精神和对救援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但是,从救援人的人身安全和行业规范来讲,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却不宜过分对其进行“推崇式”宣传。因为,一些看似“振奋人心”的精神鼓舞容易误导人们忽略事件本身的客观性和危险性,从而使人盲目行动,使本该合理合规完成的救援行动变成个人情绪化的“危险预演”。毋容置疑,这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救援手段。

在火灾救援现场中,对于可控式灾情,救援者必须全力以赴,认真对待,做好救援安置工作;对于难掌控的灾情也要尽最大努力做好截流、引流工作,尽全力缩减受灾范围;而对于那些完全不可控,却又对救援人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灾情,笔者认为,还是应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救援中的“向死而生”也有很大的失败几率。

我们国家有近16万消防官兵,他们执着坚守、无惧生死、勇于奉献、保民平安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并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然而“美好”呈现于点滴,“成就”初始于平凡,消防官兵“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崇高精神和时代风貌,更值得我们给予关注并支持点赞。

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消防员。他们用自己的专业,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保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财产安全,作为国家公民,我们也有义务,从自身做起,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消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一份贡献。(刘丽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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