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本网锐评>>

“遗体捐献”是生命至高价值的最美诠释

2018-12-28 19:03: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点击沧州市红十字会官网的“网上纪念园”栏目,出现一面醒目的纪念墙,这里是为纪念沧州地区遗体捐献者而设立的网上纪念碑。在众多人名中,“白志强”的名字赫然在目。12月9日23时,黄骅市旧城镇白庄村73岁的孤寡老人白志强在市博爱医院去世,生前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敬佩又感动的决定——捐献遗体,成为黄骅第一例遗体捐献者。(12月27日《燕赵都市报》)

人的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人的一生应当“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面对死亡,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从容赴死,而且打破传统世俗观念,用最后的奉献点缀着世界,他们就是遗体捐献志愿者,白志强就是其中的一位。2008年7月17日,白志强填写了遗体捐献志愿书。如今,依照老人生前的遗愿,他的遗体被无偿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着生命的价值,平凡的生命演绎出动人的乐章。

遗体捐献是一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而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着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稳定的遗体来源,无数患者因为捐献者无私的奉献而获得了新生,这对于捐献者本人而言,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命延续呢?从这一点而言,遗体捐献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诠释的是生命至高的价值与意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中国传统观念里,这种思想一直深植于国人的脑海里。当一个人去逝后,讲究的是“死留全尸”“入土为安”,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家属也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可以说,这次白志强老人作出捐献遗体的义举,真正超越了世俗,是人间大爱的释放,带给我们的是震撼和感动,令人肃然起敬。这种遗体捐献,对于发展医学事业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意义重大,本身就传递着人间的真善美,为这个社会注入了强大的道德力量。

毫无讳言,遗体捐献的原则是自愿、无偿、公平公正和技术准入,但目前我国器官捐献仍然存在社会、伦理、法律、人权等方面的困扰。比如,苏州市民周颂英遵照父母生前的意愿,2006年、2008年将父母的遗体先后做了捐献,而此后十年时间里,她备受亲友和街坊邻居排斥,认为她是“不孝之子”,不得不背负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被迫前后三次搬家。其实,这其中我们不能一味地埋怨传统思想的落后,更应该扪心自问:民众不愿捐献的思想瓶颈在哪里?如何更好地鼓励和倡导公民加入自愿捐献遗体的行列?

遗体捐献,大爱永恒。目前,我国每年有30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而现实中遗体捐献、器官捐献数量与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患者数量依然存在巨大差距,遗体捐献所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一种尊重生命、尊重捐献者及其家属的良好氛围,构建一套理性化、科学化、法律化的制度,注重人文关怀,为遗体捐献者提供各种便利及切实利益,比如可为遗体捐献者建立纪念碑,每年举行纪念活动等,让捐献变得更加温暖,也让这种大爱精神传承下去。

诗人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其实,遗体捐献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生命至高价值的最美诠释。这里,让我们向白志强等遗体捐献者致敬!(刘爱萍)

责任编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