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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猛药去“老赖”顽疴

2019-01-11 16:40: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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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开展执行攻坚战以来,保定市、县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在解决“执行难”上取得明显实效……特别是2018年,先后对692名失信“老赖”进行了司法拘留,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97.7万余元。(2019年1月9日河北新闻网)

说起“老赖”,最有名的当是2015年的唐山“黄淑芬案件”,事件中的老赖黄淑芬面对受害者家属,恬不知耻的叫嚣“我就是人品有问题”,拒不支付赔偿款。此事在网上一时掀起轩然大波,“老赖”这个群体也前所未有的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

如果仅仅将“老赖”的行为归结于道德低下、诚信缺失,那对于“老赖”的认定范畴未免宽松了。实际上各种老赖的行为不仅挑战了传统伦理秩序、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也触犯了法律高压线,治理老赖失信行为,惩戒其违法恶性,要以法律为标尺、为准绳,运用好法律在约束、惩戒、警示个体行为的作用,以法典之正气遏制老赖之邪气。

归根到底,老赖行为之所以频频发生,也反映了当下我国在法制建设领域存在的缺失和不足。以“黄淑芬案件”为例,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报告,明确了双方责任;法院做出了依法判决,明确了赔偿金额;至于黄淑芬本人,对于其该承担的责任,该履行的义务更是心知肚明,但是到了落实层面却出现了问题。受害人赵某父亲直到去世也未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宽慰。

法律的意义不在于制定出来,而在于执行下去,这是法律界的一个常识,无法执行和落实的法律只是一纸空谈。保护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惩戒老赖的违约恶行,还社会一片风清气朗,要让法律的落实更加有力。

要强化法律的惩戒效用。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后,全国各地根据本地情况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惩办查处了一批失信“老赖”。2016年7月,老赖黄淑芬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逃避4年的老赖刘某5个银行账户,促使其主动现身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只有让老赖们知道疼,才能使其“不能赖”。要强化法律的警示作用。无论是司法部门为老赖“量身定做”的“专属彩铃”,还是衡水桃城区在影院屏幕上播放失信人员名单,以及各地在限制老赖出行乘车、办理贷款、买卖交易等方面的政策,无一不是对老赖最严厉的警示,使其“不敢赖”。最后要强化法律的教育作用。每一次老赖被处罚的案件曝出,对公众都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化,使守法群众知道如何与老赖斗智斗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除老赖滋生的土壤,使其无论如何“赖不了”。

治理老赖乱象,要用法典之猛药去其失信之顽疾,将每一条法律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责任担当,切实维护世间正义,还社会以风清气正。(宋鉴)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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