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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孩子的红包”家长切莫粗暴强制“充公”

2019-02-15 17:05: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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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完了,孩子的红包究竟该属于谁?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免会因此产生纠纷,北京朝阳法院2月14日通报一起案例,孩子的红包虽然存在父亲名下,但不属于财产分割范畴,孩子被判给母亲后,母亲只是代为保管。朝阳法院双桥法庭法官助理倪世欣表示,获赠的财产当然应该属于孩子所有,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2月14日《新京报》)

孩子收取的红包,究竟该属于谁?每年春节过后,都是不少家庭绕不开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妥的话,或许会影响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北京朝阳法院通报的这起涉及“孩子的红包”案例,明确红包依法应该属于孩子的私有财产,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孩子的红包属于谁”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家长切莫简单粗暴强制“充公”,应当尽量尊重孩子的意愿,并加以适当的管理和指导,让孩子能够合理支配自己的红包。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日益提高,爷爷奶奶、亲朋好友等长辈过年给孩子包红包的数额,也是年年看涨,少则上百元,多则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一个春节下来,孩子手中红包累计的数额不菲。于是,一些家长便对孩子软硬兼施,想方设法将孩子手中的红包“骗”出来。要么认为自己也给别人的孩子包了红包,孩子收的红包是“从一个腰包到另一个腰包”,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钱财,“理直气壮”地将孩子的红包予以“没收”;要么给孩子讲“大道理”,称孩子衣食、教育、医疗等方面处处要花钱,孩子的红包应该属于家庭的公共财产,强制孩子将红包拿出来“充公”,等等。尽管孩子有时极不情愿,但在家长的各种威逼利诱之下,也只好将红包交出来。

上述现象,特别是在孩子的青春叛逆期,极易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矛盾。在北京这起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案例中,明确了“孩子的红包”不属于财产分割范畴,红包属于获赠的财产,当然应该属于孩子所有。这一案例的借鉴意义,就是依法明确了“孩子的红包”属于孩子的私有财产,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这对处理类似案件或纠纷,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然而,“孩子的红包”数额不菲,也不能让孩子随意乱花。笔者认为,对于年纪尚小不懂事的孩子,家长可以为孩子开办专门的账户管理红包,用于支付孩子需要花费的合理费用,在孩子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应征得孩子的同意再动用红包;而对于已有自己主见的青少年孩子,家长不能简单粗暴地强制“充公”,如果红包掌握在孩子手中,可以和孩子共同规划红包的用途,在加以合理指导的同时,也要给孩子一定的自由处置空间。

总而言之,把“孩子的红包”所有权归还给孩子,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让家庭更加和谐与美满。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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