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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宝:“集体讨论”也免不了“集体追责”

2019-02-26 10:25: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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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党员干部的案头边多了份私车公养警示教育材料,为大家敲了一记“警钟”。这得从去年浦北县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说起。(2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市政管理局公务用车少,有时需要用私人车辆进行公务活动,当时我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通过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加油的方式作为补助”,这又是一起私车公养的案例,只是与一般的个人行为的私车公养不同,这一次的私车公养是集体讨论下造成的。

私车公用也是车改后出现的一个问题。但是在私车使用的过程中,该如何管理这些车,这本身应该有相应的规范,但是一些地方却念歪了经,采取加油补偿的方式,违反了法律法规。

不是私车公用,而是此私车公养,披上了“集体讨论”的“隐身衣”,在集体的讨论之下,这个似乎就达成了一致,让大家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能够心照不宣,甚至以一种“利益均沾”的方式让这些人站在了“一条线”上。

其实,不管是集体讨论还是个人决定,最基本的就是在党纪国法的范畴内,不管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下属还是为了自己而牟取利益,都是一种违纪违规的方式,都应为这种错误的决定而承担相应的结果。

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上级部门在遵纪守法上不能严格约束自己,不但容易成为反面典型,还容易让这种不正之风在下属之间蔓延,让他们不断地模仿这样的错误做法,影响整个政治生态。

一言以蔽之,“集体讨论”并不是冲破党纪国法底线的原因,也不会“法不责众”,相反,触碰了纪律就应该被追责,才能够让更多的人以此为戒,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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