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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洋:“不送子女上学被政府告”是一堂普法课

2019-02-28 15:40: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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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凉山州金阳县,两名家长未将其子女送入学校就读,经村、组、校方及乡、镇政府多次劝导无果,当地政府将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家长履行义务,将子女送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月25日,凉山州金阳县人民法院在派来镇、向岭乡两地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两起控辍保学案件,引来数百名干部群众前来围观。据了解,这是凉山首例政府起诉家长未能按照法定义务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案。(2月27日 《成都商报》)

在一些偏远地区,孩子没有读完义务教育就出去打工的现象极其普遍。有的是因为孩子本身不愿意学,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想学而学不得,更有甚者有些家长不想让孩子上,总之不论是出于何种的原因,对于正处在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孩子,按规定接受完义务教育不仅是他们的权利,更是义务,都不能剥夺。

金阳县有家长因未将子女送入学校就读,被政府告上了法庭在当地乃是新鲜事,引起了强大的反响。由于思想观念的落后,在大家的认知里,上不上学是一件自由的事,家长认为孩子不想上就可以不上,可以自主选择。但事实上,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在笔者看来,“官告民”是“控辍保学”的行政“基础”。“不送子女上学被政府告”不仅给当地的群众上了一堂法治课,对于其他地区的家长也是一种警示。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政府在“控辍保学”这方面做出的努力。当之前所采取的劝说、批评、动员等方式不起作用时,政府拿起法律这把“武器”,上演“官告民”,也取得了想要的效果。

当然,要想这堂普法课取得良效,有了行政“基础”之外,还需要多方的努力,例如政府的宣传引导、家长的支持配合,学生本人意愿……才能真正做到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站在义务教育的“起跑线”上,“一个都不能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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