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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药品价格, 实现制衡下的双赢

2019-04-02 20:36:4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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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从基本药物的配备、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河北新闻网)

2012年以来,我国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速度为12.11%。2016年中国药品费用为17602.44 亿元,占中国卫生总费用的36.32%。国家发改委曾对药品进行了30多次降价,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一直都未得到根本解决。用不起基本药物,成为广大患者最大的痛。河北省此次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通过政策层面的来控制药品价格,在制衡下实现患者和医药行业的双赢。

目前我国药品的定价形式有三种,针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最高零售价格是由成本加一定利润的方式确定的,这种方式没有体现疗效差异,且政府部门的信息有限,对药品成本也很难确定。河北省出台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常用药品目录调整,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统一执行全省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种、剂型、规格、厂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价格适宜的品种,要按照程序优先纳入医疗机构使用目录,便于从源头上避免成本信息难以捉摸的状况,优化定价模式,进而对上游产业实现制衡。

可所谓“按下葫芦浮起瓢”,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等利益主体为了获取所需利润,必然需要在其他地方弥补原有利润损失。所以之后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药品价格改革需要同时发力,通过各方制衡,还原其公共属性。

目前的国家药品价格改革看似只是从药品价格入手,但实际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急需后端的各类配套政策,各种数据分析,以及相关服务跟上,从而改变现在国内的医疗市场,真正的惠及民生,实现制衡下的双赢。(杨钦然)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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