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多次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道是“栽得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如何发挥好引领、监督、奖惩作用,为守法经营者提供优渥的营商环境,对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法律的意义不在于制定,而在于执行”。对于相关政府部门来说,运用好手中的法律法规,对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引导经营者有序开展商业活动,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市场所需。监管是否到位、执法是否严明、处理是否公正、效果是否显著,直接关系着市场主体本身,进而影响到整体的经济社会运转。因此,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上“定心丸”,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法律。
保障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是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必要举措。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查处结果,既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公正性,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承诺。对于违法经营者推行“负面清单制”,筑牢法律堤坝,提高违法成本,加重处罚力度,从“不敢、不能”到“自愿、自律”,使营商环境从根本上清明起来,营造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明确市场监管领域的权力边界,理清权力清单,做到监管依法为,执行不逾规,加大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监管促服务、保服务、优服务,进一步探索市场监管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从而力促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不断优化。
依法监管,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进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久久为功,力争工作落地见到实效。(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