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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公安办公地点设在景区不应当

2019-05-22 17:54: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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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称一名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办案时被要求购买门票才能入园一事,该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群众来办事前可拨打分局办公电话,确认事由后,可免票进入景区办理业务。(5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公安局办公地点与山水相伴,老百姓原本可以一边来办事,一边欣赏风景,可是,群众来这里办事,却出现了“先掏钱买景区门票,方可进去”的咄咄怪事。

从舆情的反映来看,有的指向了景区,言称景区工作人员难辞其咎。律师都拿出工作证件了,也反复说明自己是找公安分局办事,外地人不知道分局电话尚情有可原,景区工作人员总不该如此健忘,不依不饶非要“买票”。

笔者觉得,把板子只打向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有失公允,因为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管辖的范围不仅仅是风景区范围,大部分案情与“山水”无关,这意味着,即便像官方微博发所称那样,普通老百姓来办事前可拨打分局办公电话,确认事由后,不用购票可进入景区办理业务,也无形中增加了景区的管理成本。

在媒体舆论的强力聚焦下,当地公安部门采取的措施是设立便民指示牌,张贴分局机关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来访办事。虽然难题得到基本破解,但是,问题是,公安机关有必要在景区办公吗?

按照官方的解释,目前,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面向群众服务的业务部门大部分设在青秀山风景区外,仅有分局机关科室及法制大队等部门由于历史原因在风景区内办公。诡异的是,这里面的部门科室,也包括来访量极大的人民来访接待室。

公众想追问的是,何谓“历史原因”,我们只知道,公安机关在景区办公,一则与公安机关便民宗旨不符,人为设障,会让公众办事难上加难。二则景区是公共资源,属于全体人民享有,而不能让机关单位长期占有。三则与中央政策相悖。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而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部分科室办公地点设在景区,这比在景区开会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

所以,眼下,当务之急,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应当尽早搬出景区,这样才能更好地方便群众,真正体现为人民担当。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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