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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手机“碎屏险”岂能成为“闹心险”

2019-05-24 18:2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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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机屏幕越来越大、越来越薄,碎屏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人为损坏的故障不在厂家质保范围内,而换屏费用不菲,于是不少商家便瞄准商机推出“碎屏险”服务。其价格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并宣称“屏碎不再心碎”“再也不怕屏碎”。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碎屏险”并非商家宣传的那么好,有的消费者买了“碎屏险”反而更闹心。(5月23日《工人日报》)

看上去是为消费者利益着想的“碎屏险”,却暗藏猫腻和陷阱,反而让人更为闹心。笔者认为,防止“碎屏险”成为“闹心险”,市场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和约束这一新型险种,同时消费者也要睁大双眼,谨防上当受骗。

在“碎屏险”协议中商家或许已暗藏猫腻、设下陷阱,如商家不承诺使用原厂或原装配件,以及因为维修而丧失原厂“三包”服务不承担责任等。如果消费者没有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本以为花几十、几百元购买了“碎屏险”,碎屏就能高枕无忧换一块原装屏,而一旦碎屏找到商家履约,很可能是心碎又闹心。要么,换的是“水货”屏,敏感度和清晰度都达不到原装标准,使用起来十分闹心;要么,仅仅换个外玻璃屏,不一起换液晶屏,如果液晶屏等零部件出现了质量问题,手机尽管还在质保期内,但手机已经换了非原装屏,原厂售后将不予免费维修。这样,因“碎屏险”商家提供的是非厂家保修,致使消费者陷入了手机修不好、原手机厂家不接受的两难境地。

法律专家认为,手机“碎屏险”或者延保服务,通常理解都应是原厂维修。如果没有经消费者确认的明示,均应该是原厂售后体系使用原配件的保修,并由经营者按保险内容承担费用。即便经过消费者确认的可以由非原厂售体系、使用非原厂配件的保修,如果出现与消费者正常应享有的厂家售后保障冲突,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在认定上,应采取对消费者有利的确认。

因此,“碎屏险”不能任由商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各地市场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大对“碎屏险”这种新险种的规范和约束,可以用格式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商家在合同或协议上“做手脚”坑害消费者,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此外,消费者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如果需要购买“碎屏险”,不能盲目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和忽悠,一定要仔细、完整地阅读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从而识破不良商家的猫腻和陷阱,避免上当受骗花了钱,还落个闹心。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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