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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养老金,调高“幸福度”

2019-07-04 17:32: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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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幅度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将惠及454万退休人员。(河北日报2019年7月4日)

上调养老金水平,对解决老龄化问题,为退休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既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长远权益,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按照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实现“老有所养”。

结合目前的政策背景,养老金上调意义重大,好处多多。首先对于参保人来说,拿到手的钱更多了,广大百姓对于养老险和养老保障的关注度和重视度提高了,养老金收益增加直接意味着老年人的生活将更有保障。其次对于相关金融行业来说,养老基金水平的上调更是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将会有更多的公司机构参与其中,成为政策的受惠者,间接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水平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既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人口老龄化、养老负担越来越重,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此次我省养老金水平上调,也是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统筹推动养老体制改革,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这样的利好政策必定会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刘晨明)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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