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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配套措施要跟上

2019-07-04 17:35: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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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法规是我国第一部垃圾分类立法。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都将面临处罚。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中国新闻网)

这项法规开全国风气之先,引发了全民反响。从试行效果看,争议话题遍布社交媒体。最近几天,诸如“你是什么垃圾”,“让猪来辨别干垃圾、湿垃圾”等很多玩笑话,也不断刷屏网络,与此同时,开出的一个又一个的“罚单”,又戳了很多人的心,《条例》中,除对个人混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外,对单位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规定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垃圾分类学了三天,还是被罚了500”等略带自嘲的评论。

的确,这个初衷绝对是好的,也绝对是需要支持的。但是真正执行的时候,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方面,大多数公民的环保意识刚刚上升到保护环境的高度,并没有了解到其他发达国家对于垃圾分类的相关态度和政策。另一方面,垃圾分类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垃圾装到不同的袋子里,而是一条非常复杂,成本较高,并且具有专业性的的一门学问。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层次,如果说对于每个人都要求在几天内学会垃圾分类,并且分错还立马进行实际处罚的话,是不是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呢?

反观欧美,日本等垃圾分类实行较好的国家,推动垃圾分类前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投入了巨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建了大量的垃圾处理厂、焚烧、填埋场,而且出口了大量的可回收垃圾,才维持住了今天的的垃圾分类体系。所以上海在推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或许应该更加注重合理、专业和可操作性,例如,应在产品说明和包装上印制相关的垃圾分类建议,先从全国制造业层面来一次大的规范,以此推动消费者终端的认识;也可以通过一些APP推广,各类垃圾积分兑换的形式,用鼓励、奖励而不是用处罚、罚款的形式,来推进垃圾分类;还可以先通过教育,潜移默化为主,而不是通过强制撤垃圾桶,来温和推进垃圾分类进程。

垃圾分类应该强制,可处罚还应缓缓,应该让惩罚、激励并举,知识和意识并重,才能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主动接近的日常生活,而不是害怕动辄获咎的规章、规范。(杨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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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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