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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科书式让道”成为一种习惯

2019-07-25 19:27: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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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早高峰时段,四川省遂宁市消防人员驾车通过当地一处隧道去救火时,所有私家车司机听到警笛后,纷纷向行车道两侧挪车,腾出了可供一辆车通行的空间,让消防车优先通过。消防员拍下视频传上网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7月23日 人民日报)

在消防车赶往火灾现场的途中,司机纷纷让道,让原本20分钟的路程缩短为5分钟,这样的集体让道值得我们点赞。众所周知,“消防通道”对于火灾的扑救何等重要,这样的“教科书式让道”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变成所有司机的一种习惯。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司机遇到救护车、消防车就应该为其让道,这是法律规定,每一个司机都应该遵守。但在现实生活中,“消防通道”很难做到一路畅通,部分司机往往对警报声充耳不闻,依旧我行我素、见缝插针,与消防车抢道,使那些本不该消失的生命却因消防通道被堵而延误时机,令人惋惜。

要让“教科书式让道”成为一种习惯,关键是要唤醒公众心中的责任意识。一方面,需要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司机的法律意识,无论是救护车还是消防车,他们执行任务,时间就是生命,司机应该自觉做到为其让道。同时,还需要通过相应的处罚制度让“不让道即受罚”成为社会共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就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新交规”更是加重了处罚力度:机动车行驶遇执行公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相关车辆,故意不让行;按照罚款2000扣十二分。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倒逼广大驾驶员对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产生敬畏。

今后各地遇上消防车在出警路上遇堵时,希望每一位司机朋友都能自觉养成“教科书式让道”的良好习惯,从而让我们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路绿灯。(谷方帅)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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