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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对考生负责”而退档,有失轻率

2019-08-12 19:40: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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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大招生办因对本符合“国家专项计划”的两名河南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北京大学经过调查后回应:退档不合规、理由不成立,将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两名考生。(8月11日北京青年报)

“高考成绩过低,据我校教学强度,若录取该生,考生入校后极有可能因完不成学业被退学。本着以人为本、为考生负责的态度,特向贵办申请退档。”北大招生办退档的理由很具体,态度也很坚决。然而,为何在引发关注后对考生重新予以补录?这种说变就变的态度和率性而为的操作,不仅让考生经历了命运的“U型反转”,也把北大招生办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回看“退档风波”——7月10日,北大招生办将河南省提交的“国家专项计划”第一志愿8名考生中的第七名(542分)、第八名(536分)予以退档,而补录了第二志愿中的两名考生(人均671分)。单从分数来看,第一志愿中第七、八名考生较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的确相差不少。但依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在同一批次的录取过程中,处于同等条件下的“第一志愿”考生理当享有优先。由此看来,“退档”的确是有悖公平原则。

“国家专项计划”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关键一条就是:“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2019年本科一批的录取分数线是502分,两名考生均已超出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所需的分数条件,理应按照规定予以录取。该录而不录,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更何况,“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目的是为了让高等教育更广泛地惠及贫困地区考生。核心是确保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而招生机构却以“对考生负责”为由退档,是无情剥夺贫困地区考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力,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高考是考生改变命运的转折点。在维护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国的道路上,衷心地希望有关高校和教育部门能够端正态度、检视不足、堵塞漏洞、强化担当,携手点亮莘莘学子的“命运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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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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