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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迪士尼潜附着多少“霸王条款”?

2019-08-14 20:04: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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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0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在入园之前,小王花40多块钱买了饼干等零食。但在入口处,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今年的3月5日,她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对于“禁止携带食品入园”这一规则,11日下午,在回复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的邮件中,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答复: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8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项被公众质疑的规则,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园内的饮食创收 。上海迪士尼乐园内的餐厅套餐大多在80元至100元左右,诸如玉米热狗、桶装爆米花等小食则价位在35元至50元左右。园区内的康师傅“涵养泉”售价为10元,可乐、雪碧等瓶装饮料售价为20元。园内食品高昂的超级利润,已成为迪士尼的“摇钱树”。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一些条款。显然, “禁止携带食品入园”是上海迪士尼的“霸王条款”。

可以想见的是,随着央视以及众多媒体的跟进,这项不公平的条款有可能成为历史。然而,笔者觉得,““禁止携带食品入园”只不过是撕开了上海迪士尼乐园潜规则的冰山一角,很多霸王条款,仍“潜伏”在各种不公平的规定中。

比如,门票一概不退条款。现实中,无论是买错票面类型、调整出行时间,还是遇到突发疾病,无一不被驳回退票、改期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除了定做、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经拆封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4种例外商品外,其他网购商品均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迪士尼门票属于生活所需的消费型需求,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商品。即便迪士尼官方在预定须知里提示门票“一经预订,不支持退票”,但这样的行为,在格式合同里属于霸王条款,与《消法》明显相违悖。

再如,不按国际惯例来区分成人票与未成年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迪士尼乐园在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迪士尼乐园都是按照年龄来界定成人票与儿童票区别的。而在国内,1米4就不得不购买成人票入园。类似歧视性规定,是对国内消费者消费权益的严重侵害与不尊重。

还有,此前有游客因为丢失季卡咨询补卡事宜,却被迪士尼告知费用为300元。而这位游客购买的季卡儿童票为645元,几乎是原卡费用的一半,被媒体曝光后才根据市消保委的意见和建议,表示遗失季卡的游客可免费申请补办新卡。

从某种程度上讲,上海迪士尼作为一个政府投资项目,也算是个准公共产品。放弃霸王条款,主动亲民,才能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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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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