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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未交党费之人,是否还有“同伙”?

2019-08-20 19:28: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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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株洲茶陵县火田中学教师尹美林借调到县交通运输局,但从2010年起,她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既未在原单位交纳党费,也未在借调单位交纳党费。今年5月,尹美林被党内除名处理,相关责任人也已被处理。(澎湃网8月1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而尹美林从2010年1月至2018年8月,一共104个月都未交党费。8年多的时间,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咄咄怪事在伊美林那里似乎成了理所应当之举,虽然目前两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受到了相应处理,但是可以看出,党费收缴工作确实存在着漏洞。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目前中国共产党九千多万党员,难免有一些党员党性观念不纯,党员意识淡薄,加之一些单位的党支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不交党费之人既无语重心长的说教,也无铁面无私的处理,这也就助长了这群不交党费之人的嚣张气焰。

不交党费,看似只是钱财的问题,本质上却是信仰的滑坡。按时交纳党费,最重要的就是提示一个人时刻不能忘记自身的中共党员身份,而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就是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者,能够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并且不断将之在实践中展现出来。如果一名党员连党费都“吝惜”不交,连自己的党员身份都毫不看重,何谈其能够在平时发扬党员的优良作风?何谈其能够凡事做出表率?如此目无组织,也便目无纪律,到头来只能成为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党费收缴规定》早已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党支部应该确实将收缴党费工作提升到一个政治高度,上级党组织对于党费的检查工作也应做细做实,努力确保党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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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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