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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防控,是一场“及时雨”

2019-10-23 15:35: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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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修订草案增加了校园欺凌防控措施、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内容。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7年来首次修订。(北京晚报)

一直以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带来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个体来说,这种伤害会对被欺凌学生造成身体上和心灵上双重创伤,并且留下的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容易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而施暴者的身心同样不能得到健康发展,有可能导致其形成反社会人格,走上犯罪道路。对于社会来说,校园欺凌事件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更会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

针对于校园欺凌事件频发,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强调重点治理、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而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则更加重视这一问题的预防,提出了一系列增加校园欺凌防控的措施,如学校应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培训;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和处理,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相关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处罚。同时,在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等。此外,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础上,此次修订还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对网络不良信息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作了规定。

把青少年暴力当做一项治安问题去抓,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去,势必是一场“及时雨”。只有当社会、家庭和学校都行动起来,才能避免悲剧的一再发生。(耿荣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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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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