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手机的普及和应用,手机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伴侣”,驻足街头巷尾抑或车站码头,不时地会看到诸多的“低头族”在把玩着手机。不但如此,就是一些马路上也会不时地看到众多的“手机党”在不时地接电话、玩手机,尤其一些外卖骑手,一边打着电话,一边飞速地行驶着,危险因素骤然增加不少。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济南交警开始“动真格的”,对马路“手机党”进行处置,果断地开具出一张张罚单,彰显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马路“手机党”,切莫再荒唐。如果说过去传统语境下过马路或者骑车看手机已经习以为常的话,眼下则要改改这个“坏毛病”了。一来这是法律的“刚性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拿着法律当儿戏。二来也是敬畏生命的需要。现实语境下很多“低头族”一旦玩起手机来可谓是浑然忘我,对身边的各种危险因素熟视无睹,在此情形下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无谓的伤亡事件。
传统语境下很多人对过马路玩手机打电话、骑车打电话习以为常,总认为是“小事一桩”,法不责众,不值得大惊小怪,总认为交警部门不会“动真格的”,没想到,济南交警部门立说立行,果断地祭出了杀手锏——但凡过马路或者开车骑车玩手机者,一律给予处罚。面对这样的处罚,许多人这才如梦初醒。
敬畏生命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穿行马路或者骑车不玩手机应成为公民的一种道德自觉和法律敬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也就是说,驾驶非机动车辆手中持物比如抽烟、撑伞等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看来,日常的行为习惯的确需要改一改了。
马路“手机党”遭遇警察处罚,这在当下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作为一个公民,必须守好法律的边界与尺度,敬畏法律,改掉恶习,应成为每个公民的一种道德和法律自觉。